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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新社北京10月11日电 (记者 陈康亮)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11日在北京表示,自2020年1月1日起,取消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。
高莉是在当天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作如是表述。高莉指出,相关主体可根据《期货交易管理条例》《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》《外商投资期货公司管理办法》等相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行政许可申请,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持有期货公司股权比例可至100%,证监会将依法依规予以审批。
为有序引入优质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境内期货公司,提高中国期货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国际竞争力,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8月正式发布《外商投资期货公司管理办法》,将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持有境内期货公司股比放宽至51%,三年后不再设限。
今年7月,中国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宣布,按照“宜快不宜慢,宜早不宜迟”的原则,将原定于2021年取消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的时点提前到2020年。
高莉表示,上述政策发布后,证监会抓紧做好政策落地实施的相关工作,完善相关配套安排,提升开放环境下的监管能力,有效防范风险。经研究,决定取消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。
值得注意的还有,在当天的发布会上,高莉表示,自2020年4月1日起,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基金管理公司外资股比限制;自2020年12月1日起,在全国范围内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。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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